關于開展第八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協議到期續簽執行工作的通知
——來源:天津市醫藥采購中心
發布時間:2025-06-27 17:34:14 點擊率:232
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號)、《關于做好第八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津藥集采發〔2023〕7號)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安排,開展第八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項目編號:GY-YD2023-1)協議到期續簽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協議確認及簽訂
(一)采購主體
參加第八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的我市公立醫藥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藥機構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二)采購周期
2025年7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
(三)確認方式
醫藥機構登錄天津市醫藥采購應用平臺,進入“藥品集中采購系統”,選擇“集采填報(第八批第三年續簽)—填報需求量”頁面確認需求量,原則上不少于相同中選藥品上一年度同期采購量。需求量增加超出上一年同期采購量20%的,或需求量減少的,均須填寫理由。
區醫保部門對采購需求量審核通過后,醫藥機構、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登錄“天津市醫藥采購應用平臺”,進入“藥品集中采購系統”,選擇“集采填報(第八批第三年續簽)”欄目,在“合同簽約”頁面完成三方協議簽訂工作。
(四)確認時間
醫藥機構確認需求量時間:2025年6月27日—7月8日。
區醫保部門審核時間:2025年6月27日—7月9日。
三方協議簽訂時間:2025年6月27日—7月9日。
(五)其他要求
1.醫藥機構應嚴格履行協議,在尊重臨床實際的前提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進約定采購量的執行,未完成的上一采購周期內約定采購量不累計到下一采購周期。
2.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應配合醫藥機構及時完成三方協議簽訂工作,并積極儲備中選藥品,確保足量穩定供應。
二、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天津陳塘科技商務區服務中心四樓(天津市河西區洞庭路20號)
聯系電話:022-24538156,022-24538157
聯系郵箱:tjmpc@tjmpc.cn
天津市醫藥采購中心
2025年6月26日